2007年9月2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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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得进 记得住 用得着
温岭大溪镇因材施教普法受村民欢迎
林本祥 林小青

  本报讯  近日的一个晚上,温岭市大溪镇高田村村部会议室里灯火通明,人头攒动。该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小组长等70多人会聚一堂,接受法制知识培训。温岭市司法局退休干部、大溪镇法律服务团成员金启银正在给该村干部群众讲解农村常用法律知识。
  老金刚讲好开场白,老党员郑大伯就急急地提出了问题:“土地被征收后,农民可获得哪些补偿?”老金呷了一口茶说:“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老郑点了点头后笑了,室内发出了一阵掌声。
  在一个多小时中,老金一一解答了村民提出的20多个问题,在场的个个受到了启发。
  自年初开始,大溪镇在各村开展了“法治新农村”建设活动。针对参与者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的实际,该镇改变了以往注入式的教育方法,积极探索法律服务团进村入户,让参与者提出自己亲身经历的涉法问题,由法律服务团人员面对面解答,以个案来宣传法律知识等新方式。为让法律服务团人员每次讲课做到胸有成竹,镇司法所每月向各村(居)印发法律服务联系征询卡,征集村(居)里的热点难点问题、涉法问题以及群众法律需求等,及时进行归类汇总,并落实相关的法律服务团人员备好课,在下一次村居的法律讲座上进行解答。
  几个月的实践表明,问答式的普法方法深受群众欢迎。不少群众反映,这种方式他们听得进、记得住、用得着。